商品介绍
解热镇痛药
布洛芬配方制剂 用于痛经、头痛
● EVE A 锭 EX 为实现出色的镇痛效果,每次用量中布洛芬含量为 200mg。
并配合烯丙基异丙基乙酰脲与无水咖啡因,进一步增强镇痛效果。
药品如不按用法用量使用,可能会导致严重健康危害。使用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,并遵照用法用量使用。
即使正确按照用法用量使用,也可能出现副作用。如感到不适,请立即停止使用,并咨询医师或药剂师。
关于药品销售
使用上的注意
【禁止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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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人群请勿服用:
(1) 对本品或本品成分曾发生过敏者。
(2) 服用本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、感冒药后曾引发哮喘者。
(3) 15 岁以下儿童。
(4) 预计预产期 12 周以内的孕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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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本品期间,请勿服用以下任何药品:
其他解热镇痛药、感冒药、镇静药、晕车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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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后请勿驾驶交通工具或操作机械。
(可能出现嗜睡等症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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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前后请勿饮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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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勿长期连续服用。
【需咨询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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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人群服用前请咨询医师、牙科医师、药剂师或登记销售者:
(1) 正在接受医师或牙科医师治疗者。
(2) 孕妇或疑似怀孕者。
(3) 哺乳期女性。
(4) 高龄者。
(5) 曾因药物发生过敏者。
(6) 被诊断为:心脏病、肾脏病、肝病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混合性结缔组织病。
(7) 曾患有:胃 / 十二指肠溃疡、溃疡性结肠炎、克罗恩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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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后若出现以下症状,可能为副作用,请立即停药,并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师、牙科医师、药剂师或登记销售者:
- 皮肤:皮疹、发红、瘙痒、淤青
- 消化器官: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胃部不适、胃痛、口腔溃疡、烧心、腹胀、胃肠出血、腹痛、腹泻、血便
- 精神神经系统:头晕
- 循环器官:心悸
- 呼吸器官:气短
- 其他:视力模糊、耳鸣、浮肿、流鼻血、牙龈出血、出血难止、出血、背痛、体温过低、身体乏力
- 休克(过敏反应):服用后立即出现皮肤瘙痒、荨麻疹、声音嘶哑、喷嚏、咽喉瘙痒、呼吸困难、心悸、意识模糊等。
- 皮肤黏膜眼综合征(史蒂文斯 – 约翰逊综合征)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:高热、眼充血、眼屎、嘴唇糜烂、咽喉痛、皮肤大范围皮疹 / 发红等持续或急剧恶化。
- 肝功能障碍:发热、瘙痒、皮疹、黄疸(皮肤 / 眼白发黄)、褐色尿、全身乏力、食欲不振等。
- 肾功能障碍:发热、皮疹、尿量减少、全身浮肿、全身乏力、关节痛、腹泻等。
- 无菌性脑膜炎:伴有颈部僵硬的剧烈头痛、发热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- 心肌梗塞:胸部压榨性疼痛、胸闷、出冷汗。
- 脑血管障碍:意识下降 / 丧失、单侧手脚无力、头痛、呕吐、头晕、言语不清等突然出现。
- 哮喘:呼吸时喘鸣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
- 再生障碍性贫血:淤青、流鼻血、牙龈出血、发热、皮肤黏膜苍白、乏力、心悸、气短、眩晕、血尿等。
- 粒细胞缺乏症:突发高热、畏寒、咽喉痛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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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后可能出现便秘、嗜睡,若症状持续或加重,请停药并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师、药剂师或登记销售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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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 3~4 次后症状仍无改善时,请停药并携带本说明书咨询医师、牙科医师、药剂师或登记销售者。
功效・效果
- 痛经、头痛、牙痛、咽喉痛、关节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腰痛、肩颈痛、拔牙后疼痛、跌打痛、耳痛、骨折痛、扭伤痛、外伤痛的镇痛
- 恶寒、发热时的解热
用法・用量
请按以下一次剂量,一日最多 2 次,尽量避免空腹时,用温水或温开水服用。
服用间隔请保持6 小时以上。
- 成人(15 岁以上):1 次 2 片
- 15 岁以下:不服用
【用法用量注意】
(1) 请严格遵守用法用量。
(2) 片剂取出方法:
请用手指用力按压 PTP 包装凸部,刺破背面铝箔后取出服用。
(误吞包装可能导致刺破食道黏膜等意外)
成分・分量
2 片中含有:
布洛芬 200mg
烯丙基异丙基乙酰脲 60mg
无水咖啡因 80mg
保管及使用注意
(1) 请存放于阴凉干燥、避免阳光直射处。
(2) 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(3) 请勿更换容器。
(可能导致误用或品质变化)
(4) 请勿服用过期产品。
咨询方式
SS 制药株式会社 客户咨询室
电话:0120-028-193
时间:9:00~17:30(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除外)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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